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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类型 |
具体要求 |
住宅建筑 |
建筑高度H>33m |
公共建筑 |
(1)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(2) 建筑高度H>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 (3) ≥5层+总建筑面积>3000㎡+老年人照料设施【包括附设在其他建筑内五层及以上时】 |
工业建筑 |
(1)H>32m+设置电梯的高层厂房(仓库) (2)注:以下建筑可不设置消防电梯 1) 建筑高度H>32m+设置电梯+任一层工作平台上的人数≤2人的高层塔架 2) 局部建筑高度>32m+局部高出部分为每层建筑面积≤50㎡的丁、戊类建筑 |
地下建筑 |
(1) 地上设置消防电梯 (2) 埋深H>10m+总建筑面积>3000㎡ |
1. 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,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。
2. 除设置在仓库连廊、冷库穿堂或谷物筒仓工作塔内的消防电梯外,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。
3. 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,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 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。
4. 消防电梯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 6.0m²,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 2.4m;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,其使用面积:公共建筑、高层厂房(仓库),不应小于10.0m²;住宅建筑,不应小于6.0m²;住宅单元的疏散楼梯采用剪刀楼梯间时,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,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.0m²,且短边不应小于2.4m。
5. 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,不应设置卷帘。
6. 除前室的出入口、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规范规定的户门外,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、窗、洞口;
7. 消防电梯井、机房与相邻电梯井、机房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防火隔墙,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。
8. 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,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³,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/s。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。
9. 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:1 应能每层停靠;2 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;3 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;4 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、电线、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;5 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;6 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;7 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。
10. 符合消防电梯要求的客梯或货梯可兼作消防电梯。